二、绕不过的“五关六将”

根据文种的不同,文稿修改有难易之分。一般来说,那些有固定格式的短小公文,如请示、批复、函等,从起草到修改都不复杂,表述准确、合乎格式规范,领导签发就可以了。属于记述、知照性的文稿如纪要、通报、信息、公告等,相对也较简单。而那些既无固定格式,又体量较大、分量较重的文稿,如决策部署类文件、规制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报告、中长期规划等,从修改到定稿的环节就比较多,也复杂、麻烦得多。

初稿出炉后,首先要过的当然是自己修改这一关。因为凡属这一类稿子,都很难一次性成功。即便是那些已经驾轻就熟的“大手笔”,也很难说每篇稿子都做到完美无缺,或多或少总会有需要修改打磨的地方;更何况,正因为他是“大手笔”,他的责任心更强,也更加爱惜自己的声誉,对自己的要求就更高更严,更追求完美,所以初稿出来后再作大删大改也是常有之事。“大手笔”尚且如此,作为一般文秘人员尤其是上岗新手,岂有不认真修改之理?

而且,自己改自己的稿子再怎么认真也未必就能出“成品”。这不像搞文学创作或以个人名义写文章,质量行不行、能不能定稿自己可以说了算,而还要经过一道道关卡,从送审稿到讨论稿再到征求意见稿,从一稿二稿三稿直至N稿,反复修改,没完没了,简直比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还艰难。

过领导的“法眼”是首要一关。一般来说,领导总比文秘人员见识多、水平高,而且他负有领导责任,必然要对稿子进行审查把关,发现有问题,有时是提出意见让起草者改,有时是自己动笔改。这且不算,有些改过的稿子科长认为可以了,办公室主任又认为还要改;办公室主任认为可以了,秘书长又认为还要改;秘书长认为可以了,到了最高领导那儿说不定还要改。就这样从下至上层层把关,从上至下级级照办,最高领导不认可,就休想完工。

会议讨论又是一关。对某些稿子,即使是最高领导也不能个人拍板说了算,还得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通过会议形式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若是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的工作报告,以及须由大会通过的决议、法律法规等重要文件,还得交由全体代表(委员)审议讨论,那修改意见就更多了,该采纳的要采纳,不能采纳的还得以适当形式作出说明。

某些影响全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文稿,即使通过了会议讨论,出台之前还得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又是重要的一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普通百姓的意见,还有基层干部、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的意见,都要认真听取和吸纳。

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有“微整形”式的,有动“大手术”式的,还有颠覆推翻式的,它们像风暴一样猛烈冲击着我们的思维,像质检工程师一样检验、挑剔、评判着我们的“产品”质量,像美容手术刀一样直指文稿的缺陷和丑陋,进而像一道道鞭子“抽”得我们陀螺似的没日没夜不停地转:修呀、改呀、增呀、删呀,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三次不行再次,直到完全满意为止。因为这是必经的工序,是谁也无法逾越的坎,是从孕育到成熟的“十月怀胎”。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都是经过千锤百炼而成的。就拿党的十九大报告修改来说,公开的资料显示,经过汇总整理,中央机关和各地各部门共提出修改意见2027条,扣除重复意见后归纳为1713条,其中原则性意见179条,具体修改意见1594条;具体修改意见中,实质性意见1208条,文字性修改意见386条。截至提交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审议讨论时,报告稿共增写、改写、文字精简986处,覆盖各方意见建议846条。十九大召开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和列席人员讨论反馈的意见,又做了若干修改。可想而知,在此过程中经历了多少曲折反复,领导同志和起草者付出了多少心血!

认清了这些必经环节,我们就会“见怪不怪”,习惯成自然,从而以良好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