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文章是改出来的

“好文章是改出来的”,这句话不仅是经验之谈,其实也是一种客观规律。很多时候我们觉得改稿比起草还难,难在哪儿?就难在需要一丝不苟、精雕细刻。这就好比建造住房,初稿相当于完成了土木部分,可以遮风挡雨,但还不能居住;修改相当于装修,搞完粗装修还有精装修,材料、款式、颜色、风格需要一应考虑周全;精装修完成后,业主可能还不放心,这里敲敲,那里摸摸,发现有问题,还要来一番再改造再完善,直到完全满意才搬进去居住。

大凡做文章者,谁不向往“倚马可待”“落笔成文”“一气呵成”那种高超功夫?但那是一种美丽的夸张,或者说是一种追求、一种向往,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做到。要说真有那种功夫的话,也只是表现在思维的敏捷、行文的快捷方面,而不能说明文章出来一点毛病也没有。还有一说叫“文不加点”,意思是说一气写成,不用修改,也是近乎神话。据传,《吕氏春秋》成书之后,曾悬于国门,供人阅读并指出差错,言中者有赏,结果竟千金难易一字。这也只能说明,该书经过作者反复推敲修改,已经相当完美,而不是说一个字都改动不了。

事实上,越是文章大家,越是重视修改,越懂得文章“三分写、七分改”的道理。马克思的皇皇巨著《资本论》,从计划到草稿都经过了多年、多次的修改,出德文本二版和法文本时,又分别做了修改。他给恩格斯写信说:“工作进行得极其快意,因为在经过许多产痛之后,恬静地舐着婴儿,自然感到乐趣。”看来,伟大的马克思是把修改当作一种快乐的。李卜克内西曾这样评价他“马克思在语言和风格问题上十分考究,有时到了咬文嚼字的程度”“他对于语言的简洁和正确是一丝不苟的”“马克思是个严格的修辞家,他常常花很多时间力求找到需要的字句”。可见我们这位“老祖宗”对文章修改到了何等认真的程度。还有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他的文章好不好?那当然没的说,但他十分重视文稿修改,不仅对自己的文稿反复改,对他人起草的有关文章、社论、电报也精心修改。1949年全国政协会议产生了几个宪章和宣言,毛主席还亲自校对,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也不让出错。他强调:“我看重要的文章不妨看它十多遍,认真地加以修改,然后发表。”还批评某些同志“文章写好之后,也不多看几遍,就像洗脸之后再照照镜子一样,就马马虎虎地发表出去,其结果,往往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仿佛是个才子,实质到处害人”。

很多大作家、大文豪亦精于修改。托尔斯泰写成《战争与和平》,据说改了七遍。鲁迅先生的《‹坟›的题记》一文,仅一千余字,改动就有100多处。他说:“文章写完之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做过多次修改,包括典故、比喻的运用,结构的调整、部分描写的删除等,改动上千处。

大名鼎鼎的胡乔木堪称作文、改文的典范。他当过毛主席的秘书,被誉为“党内一支笔”。他一生中撰写、整理、修改的文件、讲话、社论不计其数,很多经典之作都出自他之手,可他偏偏对自己的文稿永不满意,有着“永无定稿”的习惯。稿子本来写完了,基本定稿了,但只要还未出手,就在不断地修改;即使出手了,不管报刊转载多少次,事先都要经他审阅,每次都有新的改动,难怪他会说:“我的文章都是改出来的。”他对自己的稿子如此“苛求”,对别人起草的稿子审核把关也特别较真。从选题到立论,从标题到全篇,从理论到政策,从观点到材料,从布局谋篇到层次结构,从导语的长短到标点符号的使用,有任何偏差和欠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都决不放过,都要修正到位。他对文稿的每一个概念、观点和判断,每一个表述和提法,都力求准确、恰当、贴切、得体,合乎领导意图、合乎法律政策、合乎实际、合乎逻辑、合乎分寸。凡是经他改过的稿子,哪怕只是改动几个字、几个句子,质量就大为改观。《人民日报》的编辑们知道他有这个习惯,所以凡送他审阅的稿子,都用八开新闻纸,在文字四边留出很大的空白,经他审改后的稿子,往往布满密密麻麻的钢笔小楷和各种修改符号,而原稿的文字有时几乎是“全军覆没”。他的这种敬业精神、这种高超水平,让多少人敬佩、赞叹不已,连周恩来总理都说,许多文件只有经过胡乔木看过,才放心发下去。文件经过胡乔木修改,就成熟了。

古代文章大家中也不乏这种精于修改推敲的例子。左思呕心沥血,反复修改打磨,用10年时间写成千古名篇《三都赋》,书成后人们争相传抄,造成洛阳纸张供不应求、纸价上涨,“洛阳纸贵”这个成语就是由此而来。贾岛改“僧推月下门”为“僧敲月下门”,王安石改“春风又到江南岸”为“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字之改,意境截然不同。苏东坡兄妹和诗友黄山谷论诗亦堪称一绝。某日,三人一道游玩,苏小妹出题:在“轻风细柳”和“淡月梅花”中间各加一字,作为诗眼。东坡答道:前句加“摇”,后句加“映”,成为“轻风摇细柳,淡月映梅花”。小妹摇头,评之为“下品”。东坡略加思索又答:前句加“舞”,后句加“隐”,成为“轻风舞细柳,淡月隐梅花”。小妹又摇头,“好是好了,但仍不属上品。”黄山谷忍不住问:“那依小妹意见呢?”小妹答:“前句加‘扶’,后句加‘失’——轻风扶细柳,淡月失梅花”。东坡、山谷细品一番,不禁击掌称绝,的确比前面四个字贴切、生动多了。

大文豪欧阳修也有这方面的逸闻。他常常伏案灯下,仔细修改自己的文章。夫人打趣说:“你又不是小学生,还这么认真改文章,难道怕先生责怪吗?”他说:“我这是要留给后人看的,这样认真改,是担心文章里还有什么毛病,怕后人笑我啊!”有一次他替人写了一篇文章名叫《相州昼锦堂记》,其中两句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交给取稿人后,他又觉得不妥,忙派人快马追回,修改后再送出。来人以为有重大改动呢,一看,只是加了两个“而”字,变成“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心里觉得奇怪:意思不是一样吗,老夫子多此一举吧!吟诵几遍后才发现:读起来比原句更显得抑扬顿挫,富有节奏感和音乐美。其细致、较真精神,由此可见一斑。

奏章是古时公文的一种,相当于现在的汇报、请示、建言献策材料。因是臣属用于向帝王进言陈事,所以无不字斟句酌,十分小心,有时一字一词之差,结果完全相反。据传,当年曾国藩奉咸丰帝之命迎战太平军,因指挥失误,几次被太平军杀得大败而逃,气得他两次投水自杀,幸被部属发现救起。他既感到无颜见人,又忍不下这口恶气,于是亲笔写下遗书,同时又拟草了一份奏章,希望朝廷批准他再度和太平军决战以报仇雪恨;若朝廷不同意,则不再苟活于人世。他把写好的奏章交给师爷马家鼎去发送,马师爷看到其中有一句“臣军屡战屡北(败)”,觉得有消极颓唐之意,恐对主子不利,于是私下里把“战”和“北”的位置颠倒了一下,变成“臣军屡北(败)屡战”。咸丰帝本来为战事失利而恼怒不已,看到这句话,顿时龙颜大悦,称赞曾国藩虽连遭惨败而壮志不灭、忠勇可嘉,不仅没有处分他,反而予以重用。曾国藩绝处逢生,大喜过望,适逢太平军发生内讧,便瞅准时机重拳出击,与太平军转战数省,最终大获全胜。试想,若不是马师爷那一字之改,曾国藩恐怕吉凶难料呢!

从上述几例就可看出,文章改与不改、改得马虎还是精细,效果是大不一样的。从公文修改来说,我们通常以为,只要按领导和各方意见修改到位了、没有明显问题了,就可以交差了。其实这还是不够。没有“明显问题”,那么“不明显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吗?就可以放过吗?还有的同志以为,机关文稿又不是经典著作,文件看过就行了、讲话听过就完了,文字上粗糙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谁会有那闲工夫给你找语病、抠字眼?这种看法同样是不对的。正如清代刘淇在《助字辨略》中所言:“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修改时应做到一字、一词、一句、一个标点符号都用心琢磨,力求准确。错别字、错词、病句固然要改过来,还有某些同义词、近义词容易混淆,要找到那个最贴切的词;某个句子虽然没有明显语病但显得拖沓累赘,应尽量使之简洁明快;某些话意思说到了,但有点含糊不清,要找到那句最恰当的话;某些内容放在这个段落也行、放在那个段落也行,应找到最合适的那个位置。所有这些都是细节,正因为是细节,才需要格外仔细、精细,把功夫做细。

常言道“文章不厌千回改”,当然不是说真的要改上一千回,否则就太恐怖了。这里的核心是“不厌”二字。首先是文稿本身不厌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特别是那种写作难度较大的稿子,即使数易其稿,也还会有值得推敲打磨的地方。由此就决定了我们的态度不能厌改,为使文稿质量达到较高水平,该改多少次就改多少次,不达到目的决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