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泛事观对诗歌传统的影响

古代诗歌对事的认识从总体上可概括为“泛事观”,然从历时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诗歌发展的各个阶段,泛事观所体现的形态不尽相同,对各阶段的诗歌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泛事观不但是诗歌叙事传统形成的基础,而且也参与塑造着诗歌的抒情传统。透过泛事观来认识古代诗歌的发展脉络,会对诗歌传统的形成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从很早开始,人们就已认识到“事”与“诗”存在直接的关联,并在“诗教说”的形成过程中逐渐发展出泛事观,形成古代诗歌叙事传统的基础。“诗言志”被誉为中国诗歌理论“开山的纲领”,而按闻一多及朱自清的解释,“志”原本有记录的意思,后来才渐渐演变为“怀抱”49。《孟子·万章上》“不以辞害志”,赵岐注云:“诗人志所欲之事。”50这里的“志”亦有记录的意识,同时也包含诗人的情感指向。正如《左传》屡次指明,某些诗篇是为某些特定的事而作,如:“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51又:“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52同时这些引发作诗之事,常常与政治相关。到了《诗大序》中,“诗教说”得到确立,诗的作用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而“事”与“诗教”的关系在于,诗是知晓天下之事的重要途径:

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53

《诗经》中的作品,反映着一国之事、天下之事。《诗经》小序以事解诗,正包含这样的出发点。此种观点在汉代颇为普遍。另一典型例子是何休《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

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岀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54

从诗歌的产生来看,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从天子派人往民间求诗的行为来看,天子试图通过诗歌来实现对天下之事的掌握。《汉书·艺文志》关于乐府的说法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55这种解释方式,使诗中“事”所能涉及范围极广,上及国家大事,下及社会人生,几乎无所不包。

早期对诗、事关系的认识至少从两个方面影响了后来诗歌对事的处理。一方面,围绕着政教的中心,诗歌非常看重与政教相关的“事”,这条线索一直绵延不断。每当诗人意图重振诗教统绪时,家国天下之“事”就会成为诗人关注的重点,如杜甫“即事命题”的乐府创作、白居易“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新乐府运动”理念等。另一方面,这种囊括天下的“事”在无形中存在一种广泛性——政教的实现有赖于对每一微小个体之哀乐的关注。在这样的前提下,诗歌之“事”也得以向个人化、日常化的方向转化和拓展,由以政教为中心扩散为对世间人事的总体包揽。故而朱熹《诗集传序》称:“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56

以《诗大序》为代表的汉人对诗、事关系的认识,促进了汉乐府叙事性的生成。但在六朝到唐代的诗歌发展中,物色、情感尤受重视,以诗缘情,注重兴象,遂使情景交融的表现方式日益凸显,事的因素相对有所沉潜。

关于诗歌起源的认识,感物说是非常有影响力的观点。《礼记·乐记》就说:“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57。感物说在六朝时期得到了充分强化,如陆机《文赋》的“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58《文心雕龙·明诗》的“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59还有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且举“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雨暑云,冬日祁寒”等为例60。尽管钟嵘也提到了许多与事相关的情境:“楚臣去境,汉妾辞宫”“塞客衣单,孀闺泪尽”等,但并未从“事”的角度深入阐发61。“诗缘情”的观念也在这一时期确立起来。“感物说”和“诗缘情”相结合,愈发重视外在景物与内心情感之间的呼应关系,使情与物的要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比较突出。

在这一阶段中,诗歌对景物的重视,促使泛事观进一步发展,“事”趋近于“物”的一面被强化。“事”常常被融在景物描写之内,与物(尤其是景物)的界限越发不分明。泛事观的发展也反过来促进了诗歌情景交融表达方式的深化。事与物的不分明、事态与事件的不加区分,意味着在呈现“事”时,不要求完整详细的叙事,而可以用景物的描摹、片断的事态来实现。这就为情景交融的表现方式提供了丰厚的土壤。这种情形在唐诗中最为集中和典型。如前所举王维《山居即事》,尽管诗歌作于某一事件情境之中,但对风景的描摹占据着诗歌的主要内容,在情景浑融中简洁呈现事态。

诗缘情的观念,泛事观混融事、物的特点,使得诗歌叙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能成为诗学论述的重心。尽管细说起来,“事”在诗歌中无处不在,但具体到“事”应当如何、“事”的价值如何、地位如何,则很少被提及,也很少提升到理论总结的层次。在强大的抒情诗论面前,叙事诗论容易隐没于其中。这也是为什么古代诗歌给我们留下了有利于抒情、而不适合叙事的片面印象。

尽管如此,泛事观仍有潜在的能量,在合适的条件下可以将情、景向着叙事方向转化。当诗人越来越重视事的意义时,诗歌的叙事传统就会获得新的推进。中唐以下,诗歌开始发生转变。其中一项重要变化,就是比从前更注重事的因素,更主动去认识事与诗的关系,诗歌的叙事性得到增强,从而推进了诗歌叙事传统的发展。

这一变化大约从中唐开始,到宋代得到了明显的发展。在杜甫那里已初步显示了“事”在诗歌领域的新发展,如“三吏”“三别”等以乐府体记录时事的作品,《北征》《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等夹叙夹议的长篇,以及关注和记录日常生活琐事的诗歌等,这都成为后来诗人效仿的重要对象。还有白居易“为事而作”的新乐府,韩愈“以文为诗”的尝试,也都强化了“事”对于诗歌的意义。唐代孟棨的《本事诗》以事系诗,主张“触事兴咏,尤所钟情”62,从题目开始即显露了对“事”的追索。宋代发展起来的诗话类著作更是如此。诗话所涉及内容的纷繁,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泛事观的影响。

在宋诗中,诗歌的叙事性渐趋增强,纪事观念日益发达。以诗纪事、以纪事论诗,是宋代诗学中十分常见的现象。诗人颇为主动地思考诗、事关系,把“事”推向了诗歌创作和批评的中心范围。宋人常常借助诗题、诗序明确指出,自己的某一首诗是对某事的记录。如孔平仲诗题云《元丰三年十一月,施君发之县丞舣舟浔阳,出所收书相示,好之笃,蓄之多,装裱之妙可尚也。诗以记其事》,张方平《游九老祠堂,阅古碑旧记,字多讹缺,询诸故老,灵迹甚异,因成长句,以志其事》。又如苏轼《石芝》诗序:“予尝梦食石芝,作诗记之。……追记其事,复次前韵。”63在品评诗歌时,宋人也常常将事与诗歌挂钩,积极分辨何者为纪事、何人善于以诗纪事。如陈岩肖评价杜甫:“杜少陵子美诗,多纪当时时事,皆有据依,古号‘诗史’”64,将纪事视为杜甫的重要特色,认为这是杜诗号称“诗史”的原因。

在从唐到宋的诗歌转型中,“事”不仅越来越被看重,对“事”“诗”关系的认识也有明显变化。此前主要是将外界的事视为诗歌创作的重要动因。如“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歌诗合为事而作”等观念,都强调“事”对于诗歌的引发作用。而“纪事”的提法,不仅将“事”作为诗歌产生的原因,而且认为“事”是诗歌的重要表现对象,从而突显了“事”的地位,且将叙事视为诗歌创作的题中应有之意。在这一过程中,泛事观也有所发展。前一阶段的泛事观,主要表现为两点:其一,“事”与“物”界限的不分明;其二,由于“事”与“物”常被视为情志抒发的载体或途径,因而会有“事”附属于“情”的倾向。而在这一阶段,许多诗人将“事”视为更高层级的范畴,把景物、行为、言语、情绪、感受等视为“事”统辖之下的内容。这是泛事观的进一步演化。泛事观内部各种因素升沉起伏, “事”的要素渐趋突出。经过中唐到宋代的诗歌新变,诗歌的叙事传统进一步深化,并与抒情传统日益融会贯通,持续向前发展。

总之,泛事观对古典诗歌传统的形成有重要影响。一方面,泛事观的存在是诗歌叙事传统的基础。另一方面,泛事观有利于抒情传统的发展。“事”的模糊性和宽泛性,使抒情诗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占据主流地位。泛事观中情与事的浑融,又有利于抒情与叙事之间的相互转化,从而发展出两大相互交融的诗学脉络,推动中国特色诗歌传统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