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群的概念本质

提到城市群的概念,不同学者看法不一,既有基于中心城市的核心辐射影响、现代化交通网络连接、城市—区域互动等视角展开的城市—区域功能地域界定,也有基于都市区、都市带、都市连绵区等中心城市演进视角的解释,还有基于人口集聚、通勤联系、产城互动、城乡融合等方面的综合指标界定(姚士谋、陈振光、叶高斌等,2015)。与城镇化(Urbanization)等城市地理学概念一样,由于城市群相关的都市区、都市带的研究很多,翻译的差异、区情的差异等较大,所以中国城市群概念的学术理解和现实应用差异也很大。宁越敏认为中国城市群的概念最初来自宋家泰、崔功豪等人于1985年编著的《城市总体规划》(宁越敏,2016),该书对城市群下的定义是:多经济中心的(指同一级,或称“城市群”)城市区域,如苏锡常、长株潭、沈鞍抚本辽,甚至扩而大之,像京津唐地区都是。同时,该书指出,大城市及其周围小城镇或卫星镇的结合,可视为城市群类型的变型。国内学术界最早的城市群概念是姚士谋在1992年提出的,其《中国城市群》已修订四版,成为中国城市群研究的引领者。姚士谋认为城市群并不是孤立封闭的体系,而是与邻近区域内、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城镇密集区的特定区域范围内不同规模的城市(镇)有着密切联系,依托优越的自然环境基础和发达的交通运输体系以及信息网络形成的一个比较完整的有机整体(姚士谋、陈振光、朱英明等,1992)。

关于城市群的概念还有诸多提法,现就中国地理学会城市地理专业委员会主要的代表性人物进行总结。其中,许学强总结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地理学研究进展时指出,城市带(都市区与都市连绵区)是城市群的高级层次(许学强、周素红,2003),姚士谋等的《中国城市群》则是对城市带和城市群研究的系统成果(姚士谋、陈振光、朱英明等,1992),其概念如前文所述。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在其编著的《城市地理学》中进一步指出,城市群这一名词由姚士谋首先提出来以后,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写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1997)。该书指出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据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即为城市群。同时该书指出城市群的提出和应用存在两处先天不足,一是没有界定指标,划定城市群范围的任意性太大,空间尺度的概念不明确。小到一个矿业城市的矿工居民点群体,大到10×104平方千米、5000多万人的长江三角洲城镇群体,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城市群;二是赋予城市群的英文译名为“Urban Agglomerations”,而“Urban Agglomerations”在国际上恰恰指的是都市区范围内的城镇集聚体,中英文内涵的差异很大。陈彦光、姜世国针对中英文翻译的争议专门发表了《城市集聚体、城市群和城镇体系》,认为城市群的英文译名应该是System of Cities(城镇体系),而不是Urban Agglomeration(城镇集聚体)(陈彦光、姜世国,2017)。他们指出城市群概念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内城镇体系定义的失度——人们误以为一个区域的城镇集合不能轻易地视之为城镇体系,只好叫作城市群;同时指出城镇体系的简易定量方法是位序—规模分布和异速标度分析:只要一个区域的一群城市服从位序—规模分布法则和异速标度律,就可以称为城镇体系。暂且不论表达的争议,其概念的混淆和混用映射出中国城市群翻译的误用和不准确。

宁越敏认为中国城市群是在城市密集地域、都市带概念基础上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地域综合体(宁越敏,2016),同时指出目前一些城市群的研究缺乏界定且空间尺度差异过大,由此或导致规模小的城市群经济总量过低,难以起到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或城市群圈定的范围过大,致使城市群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内部的区域差异较大。鉴于城市群具有引领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发挥需要城市群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实力,所以宁越敏给出了界定城市群的六条标准:一是以都市区作为城市群的核心。由于中国城市的行政区划不能反映城市实体地域的大小,有必要引入城市功能地域即都市区的概念。一个城市群至少有两个人口规模百万以上大都市区作为发展极,或至少拥有一个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大都市区。二是大城市群的总人口规模达1000万以上。三是应高于全国平均的城市化水平。四是沿着一条或多条快速交通走廊,连通周边有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城市和区域,相互连接形成的巨型城市化区域。五是城市群的内部区域在历史上要有较紧密的联系,区域内部要有共同的地域认同感。六是作为功能地域组织的都市区缺少相应的经济统计数据,而地级市能够提供较为齐全的统计数据,因此城市群的组成单元以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型行政区为主,包括副省级市、直辖市(重庆的市域规模相当于省,只计算核心地区),个别情况下包括省辖市,如中原城市群的济源市,武汉城市群的仙桃、天门、潜江三市。

周一星基于城市群的概念本质,结合定量指标和定性的解释,曾提出中国城市群界定的五大标准(周一星,2007):一是有两个以上人口规模超过100万的特大城市作为发展极,其中至少一个城市具有相对较高的对外开放度,具有国际性城市的主要特征。二是有相当规模和技术水平领先的大型海港(年货运吞吐量大于一亿吨)和空港,并有多条定期国际航线运营。三是有多种现代运输方式叠加而成的综合交通走廊,区内各级发展极与走廊之间有便捷的陆上运输手段。四是有数量众多的中小城市,且多个都市区沿交通走廊相连,总人口规模达到2500万人,人口密度达到700人/平方千米。五是组成都市连绵区的各个城市之间、都市区内部中心市和外围县之间存在紧密的经济社会联系。由于周一星界定的标准主要从都市区、国际化、现代交通联系等指标展开,所以按照该标准形成的大型城市群较多且主要集中在沿海一带。

姚士谋等结合中国城市群的特色、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等指标,给出了中国城市群界定的十条标准(姚士谋、陈振光、朱英明等,1992):一是城市群区域总人口超过1500万~3000万人;二是城市群内特大超级城市不少于两座;三是区域内城市人口比重大于35%;四是区域内城镇人口比重大于40%;五是区域内城镇人口占省区比重大于55%;六是城市群等级规模结构完整,形成五个等级;七是交通网络密度:铁路网络密度为250万~350万千米/平方千米,公路网密度为2000万~2500万千米/平方千米;八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比重大于45%;九是流动人口占全省、区比重大于65%;十是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区比重大于70%。

作为中国城镇化战略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方创琳在参与国家城镇化规划、国家重大战略时,结合中国未来城镇化的建设重点、发展趋势等,也给出了城市群界定的标准(方创琳,2014)。2010年首次公布中国城市群发展报告时,其界定的标准如下(方创琳、姚士谋、刘盛和等,2010):一是城市群内都市圈或大城市数量不少于三个,其中作为核心城市的城镇人口大于100万人的特大或超大城市至少有一个;二是城市群内人口规模不低于20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不少于1000万人,区域城镇化水平大于50%;三是城市群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工业化程度较高,一般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四是城市群经济密度大于500万元/平方千米,经济外向度大于30%;五是城市群铁路网络密度为250万~350万千米/平方千米,公路网密度为2000万~2500万千米/平方千米,基本形成高度发达的综合运输通道;能够形成半小时、1小时和2小时经济圈(核心城市到紧密圈外围的时间不到半小时,发车频率在10分钟左右,视为半小时经济圈,到中间圈外围的时间不到1小时,发车频率在20分钟左右,视为1小时经济圈,到外围圈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发车频率在30分钟左右,视为两小时经济圈);六是城市群非农产业产值比重超过70%;七是城市群内核心城市GDP的中心度大于45%,具有跨省级的城市功能。考虑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国际化程度以及地区文化的认同感,方创琳在2016中国城市群发展报告将指标标准扩大为十项(方创琳、姚士谋、刘盛和等,2016),分别为:一是城市群内都市圈或大城市数量不少于三个,其中作为核心城市的超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大于1000万人)或特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介于500万~1000万人)至少一个;二是城市群内人口规模不低于2000万人;三是城市群内城镇化水平大于60%;四是城市群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工业化程度较高,一般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五是城市群经济密度大于1500万元/平方千米;六是城市群内形成高度发达的综合运输通道和半小时、1小时和2小时经济圈;七是城市群非农产业产值比重超过70%;八是城市群内核心城市GDP的中心度大于45%,具有跨省的城市功能;九是城市群的经济外向度大于30%,承担着世界经济重心转移承载地的功能;十是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地域文化认同感大于70%以上,具有相似的地理环境和地域文化环境。

中原城市群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王发曾认为城市群的概念本质应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王发曾,2007):首先,城市群是在城镇化过程中,在特定的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域空间里,以区域网络化组织为纽带,由若干个密集分布的不同等级的城市及其腹地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城市—区域系统。其次,该系统接受一个或几个大城市核心的组织和协调,不同层次的城市地域单元之间存在着相应的内在联系,系统内部的城市体系和劳动地域分工体系相对较为成熟。最后,城市群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生产要素逐步优化组合的产物。每个城市群一般以一个或两个经济比较发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由若干个空间距离较近、经济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等级有序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他同时指出,当前中国城市群的研究应在概念界定、范围界定、标准界定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于城市群的整合,以体现战略诉求和地方经济振兴的最终目的。

陆大道指出,当前中国城市群的研究应综合分析国内外专家有关都市区、都市圈、城市群、都市连绵区等的判断指标和标准,在吸收各家相关权威指标和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国所处的城市化发展阶段、中国城市化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重要地位和国际地位,以及中国城市群形成发育中政府主导的国家特色(陆大道、姚士谋、刘慧等,2007)。笔者认为,诸位专家学者对城市群概念本质是相对一致的,基本上都强调中心城市的引领性和带动性,空间扩展的联系性和趋势性,现代化交通方式的便捷性与串联性,城乡联系的融合型和互促性,整体地域功能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是一个依托核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对外辐射性,借助于现代化交通方式和便捷的通勤联系,形成的一个经济高效联动、社会交流密切、科技引领发展、地域文化认同等多方面较为一致的地域功能体或者城市—区域系统。由于大城市核心是不断成长的,其辐射范围和带动效应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城市群基于这类特殊的动态变化进行空间范围识别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无论采用何种识别标准和方法得出的城市群空间范围都是相对的。从严格意义上讲,由于城市群的空间辐射范围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所以不可能画出绝对明确的界限。尽管如此,对于城市群空间范围识别的研究还是十分必要的,因为确定相对比较明确的范围,对于制定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市群区域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鉴于中国目前出现的城市群规划与建设的热潮,为了防止城市群建设中的盲目圈地、脱离实际、拔苗助长、相互攀比、追求政绩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必要规范中国城市群的划分标准。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立足中国实际情况,组织编写中国城市群相关规范,在规范中首先明确城市群的界定标准和划分方法,便于用同一把尺子区分度量全国不同大小、不同空间尺度的城市群。特别是当前信息社会快速发展时代以及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在界定相对精准范围的基础上进行城市群的规划建设,不仅利于促进国家城镇化重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国家整体城市群体系的健全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