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理论重构和实践生成
- 于丽
- 6552字
- 2021-04-02 11:38:07
第二节 中国近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萌芽
鸦片战争的到来,开启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成为中国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这一变局可诠释为三个方面:一是“人口的增加和内乱的迭起”。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统治者厉行休养生息的治国策略,人口得到大幅度增加,客观造成各种生产资源和生活资源的紧张。清朝政府政治统治逐渐腐败,压迫深重,导致民不聊生,进而激发了太平天国等运动。二是军事工业技术逐渐更新。以“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为目标的洋务运动,引进西方军事装备、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以维护封建统治,客观上刺激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三是传统文化逐渐边缘化。以天朝上国自居的知识分子,猛然发现处于蛮夷之地的外国侵略者不仅拥有坚船利炮的军事设备,而且拥有不逊于自己的文化传统。面对列强侵袭的高压态势,知识分子从中国传统文化中难以获得能够与西方文化相抗衡的文化自信,转而开始学习西方文化。
为此,清朝政府开始全面建立新式学堂,促进了西方科学技术知识和社会政治学说在中国的传播。与之同期的是,在西方传教士的推动下,中国学校音乐教育逐渐萌芽,成为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的拓荒者,有效推动西方音乐文化在中国的传播。20世纪初期,音乐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取得合法化地位。随后,在蔡元培的积极推动下,政府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颁发中小学基础教育法令,并在师范院校提升音乐教育地位,以音乐教育来提升道德素养和审美素养。
一 建立新式学堂的教育浪潮
从教育制度的角度来看,当时晚清教育制度已经呈现衰败态势,表现为“官学名存实亡,书院积弊丛生,私塾步履维艰”。因此,在洋务派的影响下,清政府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指导思想开办了一系列新式学堂,并“第一次有计划地派遣官费留学生,对清朝末期的政治、外交及文化教育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新式学堂主要包括外语学校、工业学校和军事学校。外语学校主要是京师同文馆(1862年)、上海广方言馆(1863年)、广州同文馆(1864年)、湖北自强学堂(1893年)、新疆俄文馆(1887年)等。这些外语学校对扩展中国外交事业,建立中国新式教育的范式,翻译引进西方自然科学知识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工业技术学校包括福建船政学堂(1866年)、上海机器学堂(1865年)、湖北矿务学堂(1892年)、工艺学堂(1898年)。这些工业技术学校极大地促进了自然科学知识和工业技术知识在中国的传播,并且逐渐改变了以文科为主的传统教育理念,转向于注重经世致用的器物之学。军事学堂包括天津水师学堂(1880年)、江南水师学堂(1890年)、天津军医学堂(1893年),天津武备学堂(1895年)。这些军事学堂促进了中国军事技术的革新,为中国军事的现代化转型奠定了基础。留学教育是洋务派开展“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重要举措。从1872年开始,曾国藩、李鸿章等人连续奏请选派优秀学子赴日本、美国和欧洲国家留学。留学运动客观上培养了如詹天佑、严复等一批优秀科学技术人才和唐绍仪、林曾泰、黄仲良等一批优秀军事外交管理人才,促进了西方科学技术知识和社会政治学说在中国的传播。
二 近代学校音乐教育悄然登场
在西学东渐的浪潮中,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悄然登场。从时间顺序看,依次有马礼逊纪念学堂、崇信义塾、上海清心书院女校、登州文会馆、中西书院、经正女塾、养正书塾等音乐教育机构。这些私立学校大部分由传教士建立,音乐课程是为宗教活动服务。在女子学校中,教育者将音乐素养视作女子成才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为侧重音乐教育。这些学校成为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的拓荒者,探索建立中国近代音乐教科书、中国近代西方音乐学科的雏形,有效地推动了西方音乐文化在中国的传播。
“1839年11月4日在澳门创立的马礼逊纪念学堂,是现知最早的在新式教育中接受音乐教育的学校。”美国公理会传教士布朗担任校长,首批入学者6人,全部住校并免除一切费用。1842年,学校迁移至香港,成为中小学学校,并增设音乐课。该学校培养众多政治人才和工业技术人才,例如改良思想家容闳和中国近代著名西医黄宽。1845年创办的崇信义塾,是一所男童寄宿学校,由海外传道部和美国国内主日学校捐款。崇信义塾的教育目标为“一是救赎学生的灵魂;二是使学生们能够自立;三是通过提升学生的人格品质,使其能够帮助其他同胞。”崇信义塾开设宗教课程、历史课程、世界地理课程、数学课程、科学课程、语言课程、体育课程和音乐课程。“上音乐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们能够唱圣诗。为此,宁波差会还专门要求从美国订购乐器。”崇信义塾随后发展成为之江大学,后因中国高校院系调整解散,于1952年拆分至浙江师范学院、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
1861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传教士范约翰及其夫人创立上海清心书院女校。清心书院女校的课程与男校相同,绝无重男轻女之弊,唯一不同的是“女校则加音乐一科,以臻完善而已。”清心书院女校1918年定名为“清心女子中学”。1953年6月,人民政府接管学校后改名为“上海市第八女子中学”。至1969年起兼收男生,遂改称为“上海市第八中学”。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狄考文于1864年创办登州文会馆,是中国第一所教会大学,是齐鲁大学的初创阶段。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齐鲁大学文学院归入山东大学。文会馆分备科和正科,学制九年。由狄考文亲自编写课本,包括数学、物理化学以及圣经、国学、英文;狄考文的妻子则讲授历史、地理、音乐等。音乐课是狄考文夫人狄就烈于1872年编写《乐法启蒙》后开设的音乐课。“《乐法启蒙》是目前所见近代第一部介绍西方基本乐理的著作。……《乐法启蒙》的问世,开创了我国近代出版音乐教科书之先河。狄考文夫妇二人,在我国近代音乐教育中起到了拓荒者的作用。”1881年,基督教传教士林乐知创立中西书院。该院学制方面定为三级八年制,先后学习识字、音韵、英语、历史、地理、代数、物理、化学、天文、力学等,一般第六年就可以毕业。如还愿意继续深造,就接着学习航海、测量、国际公法、人体生理、富国策等,属于专业培养。1911年该校正式并入设立于江苏省苏州的东吴大学。中西书院淡化了宗教色彩,倡导双语教学,培养了4000余名学生,“造就了一批良才,为中国的近代化事业作出了贡献”。1892年,林乐知又创办上海中西女塾,将西洋音乐教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了如宋庆龄、宋美龄等一大批优秀人才。“中国近代著名女音乐家如史凤珠、王瑞娴、李虞贞、邱贞蔼、周淑安、蒋英、姚锦新等都曾受教于此。”中西女塾设有琴科、唱歌科、提琴科,还有一个以专门学习戏剧表演为主的游艺科。在所有的系科中,琴科应是最早建立的(因其建校之初即有琴课),选修学生人数最多。中西女塾开设音乐理论课和音乐欣赏课,并定期举办各种音乐会,组建课外音乐活动社团。可以说,中西女塾建立西方音乐学科的专业雏形,对西方音乐的传播起到了重要的普及作用。
1898年,上海电报局局长经元善创办经正女塾。这是由国人创办的最早的女子学校。招收8—15岁女学生二十余人,由林乐知女儿林梅蕊担任西文总教习,教授音乐、算术等课程。“西文课于读书写字之暇,兼习体操、针补、琴学等。”戊戌变法失败后,经元善遭遇通缉流亡,导致经正女塾于1900年秋停办。1899年,杭州知府林启创立养正书塾,开设科目为国文、小学、经学、修身、算学、历史、地理,后增加“格致、体操、英文、音乐等课程”。1902年,吴馨于上海创立务本女学堂,这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现代意义的女子学校,现为上海市第二中学。务本女学堂以日本的女子学校为师,努力改革妇女陋习,并邀请“日本教师河原操子来校教授日语、算术、唱歌等课程”。日本教育工作者河原操子后被聘为蒙古毓正女学堂的校长,每周教授两节音乐课程。
1903年,中国音乐教育家沈心工筹办南洋公学附属小学,坚持有教无类,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创立唱歌课,积极开展乐歌运动,将西方集体合唱的演唱方式广泛引入中国学校,开启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启蒙运动。同年,曾志忞在东京编印出版的《江苏》杂志上,连续发表《乐理大意》和《唱歌及教授法》。其中以五线谱和简谱对照刊印了《练兵》《游春》等6首歌曲,这是目前能见到的最早公开印发的学堂歌曲,也是现能见到的中国人正式使用简谱的最早记录。
1903年,圣玛利亚女校开始招收琴科和唱歌科学员,并“制订了较完善的教学计划,配置了较优化的师资队伍,具有较为鲜明的西方音乐文化教育色彩”。琴科教学设施逐渐完善,拥有12间教室,11台钢琴和3台风琴。琴科实行六阶段教学计划,由浅入深,由易入难。唱歌课教学内容包括发音方法、呼吸方法和多声部合唱等内容。学校成立琴会、中国音乐会、歌咏团、唱诗班等多种形式的学生社团。圣玛利亚女校的音乐教育有效推广西方音乐文化在上海的传播、普及和发展。1904年,法国天主教拯亡会修女马相伯在上海创办启明女校,课程设有国文、法文、英文、音乐、图画等。同年,署理两江总督方奏陈建立江苏师范学堂,分为初级、优级两班,“并聘请小野清一任体育、音乐教习”。1905年,光复会领导成员徐锡麟、陶成章在绍兴创立大通学堂。大通学堂是辛亥革命在浙江的活动中心和皖浙武装暴动的重要据点,也是中国近代最早培养民主革命人才的军事学校之一。大通学堂开设课程有国文、日文、历史、琴课等十四门。其中,聘请“许之华、张光耀、顾廷坤教琴歌,唐生教鼓号”。同年,李钟珏和张竹君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所女子医科学校——上海女子中西医学校。学校分设正科和预科,正科五年毕业,学习的课程有中医、西医、修身、国文、算学、理化、西语、音乐;预科六年毕业,先学习修身、国文、算学、理化、西语、音乐、中医,一年后升入正科,再习西医。1906年,傅增湘创办北洋女师范学堂,课程中设有乐歌。乐歌教学内容有单音唱歌、复音唱歌、乐器用法等。
三 清朝末年到民国初期音乐教育的政策演变
清朝末年,政府开始逐渐重视学校教育,颁布相关政策法规。音乐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取得合法化地位,表现为正式将音乐课列入学堂课程、由官方统编音乐教科书等方面。民国初年,政府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颁发中小学基础教育法令,并在师范院校提升音乐教育地位,提倡通过音乐教育来提升道德素养和审美素养。
1902年,清政府先后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和《钦定蒙学堂章程》,这是中国最早由国家颁布的小学堂章程和初等小学章程。两个章程并未涉及音乐教育。
1904年,清政府颁发《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同时废除《钦定学堂章程》和《钦定蒙学堂章程》。《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教育法令公布并在全国实行的学制,根据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进行阶段划分,对学校教育课程设置、教育行政及学校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它奠定了中国现代教育的基础,打破了儒家经典一统天下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教育行政体系,并为结束科举制度创造了条件。章程中提出:“至于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秦汉以前,庠序之中,人无不习。今外国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均设有唱歌音乐一门,并另设专门音乐学堂,深合古意。惟中国古乐雅音,失传已久,此时学堂音乐—门,只可暂从缓设,俟将来设法考求,再行增补。”由此,音乐教育登堂入室,获得合法化的教育地位。
1907年,清政府学部颁发《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这是政府第一次正式规定将音乐课列入学堂课程之中。要求通过音乐教育,达到感发心志、涵养德性的教学目的。音乐教育分为单声部合唱、多声部合唱、乐器演奏、音乐知识讲授等形式。1909年,清政府批准学部《奏请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折》,将原定必修课程改为5科,同时增加乐歌。这一改变是为适应当时轰轰烈烈的学堂乐歌运动。“其历史、地理、格致三科,则编入文学读本内教之,并附入乐歌一科,手工、图画仍作为随意科目,以存其旧。”
1907年,清政府学部编译图书局编纂的《初等小学乐歌教科书》出版,“这是中国现见第一部由官方统编的音乐教科书。”该书收录歌曲53首,内容包括忠君报国、传统伦理、校园生活、励志发展等方面。1909年,美国基督教美以美会创办天津中西女子中学,较为重视音乐教学;江宁女子美术专修学校、湖南私立周南女子学校都设立音乐课程。1911年,美国政府用清政府赔款建立清华学堂,其课程设置、学制、教学模式都仿照美国。音乐课采用英文课本并用英语上课。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任命蔡元培为教育总长。教育部公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 “学堂改称为学校,监督、堂长改称为校长,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1912年,教育部公布民国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这一教育方针否定了传统的忠君报国、尊孔循古的教育理念,将道德教育、知识教育、体育和美育统筹并举。在这里,美育包括音乐、美术等课程。
在基础教育领域,政府颁布相关法令,以法律规定形式确定音乐课程在中小学的必要地位。1911年9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小学校令》。小学校分为初等小学校和高等小学校。“初等小学校课程包括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女子加课缝纫。……高等小学校课程包括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男子加课农业,女子加课缝纫。”可见,音乐课程已经成为小学的必修课程。并且,在《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中对唱歌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歌词乐谱选择上做了明确规定,音乐教育活动逐步规范化。
1911年12月,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了《中学校令施行规则》,规定中学校课程为:“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通过音乐课程能够学会唱歌和音乐基本知识,提升道德素养,优化审美情怀。音乐课程教授单音、复音等乐理知识和声乐知识,以及乐器的演奏方法。并且,政府对音乐教科书做了相关规定。1914年,在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教授要目编纂会规程令》中,规定“中小学及师范学校应编纂教科书共计17种,其中第十五种为乐歌。”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乐歌”是和学堂乐歌运动相一致的,体现了社会音乐教育思潮和政府音乐教育政策的良性互动。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国民教育令》《高等小学校令》《预备学校令》《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基本沿袭了中华民国初期的相关规章制度。
在高等教育领域,音乐教育取得一定地位,获得法律形式的认同。在师范类院校,音乐教育成为必修课程,推动了音乐知识的普及。1911年10月,教育部公布《专门学校令》,设立医学专门学校、美术专门学校、音乐专门学校等。不过,在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中,仅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工科,尚未提及音乐教育。1911年12月,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师范学校规程》,在预科课程、本科第一部课程,女子师范学校本科第一部课程中都有乐歌,要求“习得音乐之知识技能,以涵养德性及美感,并解悟高等小学校唱歌教授法”。音乐课程教学目标是学会音乐知识和演奏技能、声乐技能,并且学会如何教授音乐课程。随后,在《高等师范学校规程》中,在本科科目中,世界语、德语、乐歌为选修课程,在预科科目中明确乐歌为必修课程,并规定授课学时和基本歌曲、学年乐典、学年乐器、学年教授方法等教学内容。1919年,教育部颁布的《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规程令》是第一部关于女子师范生教育的法规,其中将乐歌列为必修课程。
受到师范学校规程影响,众多师范类学校重视音乐教育。1912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建立,预科课程中乐歌为必修科目。同年,浙江两级师范学校开办图画手工专修科,李叔同为音乐、美术主任教师,音乐课程有乐典、和声学、练声等。同年,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增设音乐课程。1914年,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将乐歌设为必修课程。同年,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设立艺体专修科,乐歌设为必修课。同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开设音乐课。同年,四川高等师范学校增设乐歌体育专修科。1919年。私立上海专科师范学校成立,是中国最早一所私立艺术师范学校,将音乐课细分为音乐史、和声、声乐、唱歌、钢琴、小提琴、国乐等。同年,烟台硫磺顶幼稚师范学校创立,重视钢琴、唱歌课程教学。同年,南通伶工学校建立,是中国最早的一所新型戏曲学校,课程设置有京剧、昆曲、话剧、音乐、舞蹈等。1920年,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增设音乐体操专修科。同年,私立上海美术专门学校增设高师科图画音乐系。1921年,私立上海美术专门学校增设高师科图画音乐系,随后音乐系改为主副科制,学生入学第二续期起,以声乐或小提琴为主者,须以钢琴为副科;以钢琴为主者,须以声乐或小提琴为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