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风险投资公司的创立

风投公司的最初目的是促使资金持有者、商业专家和学术科学家、工程师之间的合作。这样就可以使发明转化为实际的产业产品。在现存公司中为新技术寻找合适场所,或者为新技术找不到适当场所时将其弃之不管,二者必居其一。

战后,康普顿再次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振兴新英格兰的经济。他认为新英格兰的资本越来越多地集中在人寿保险和信托资金上,因此,他便在新英格兰的其他地区投资了一家大型公司。现在,他想找到一种能够将本地财富转变为风险资本的方式,以此在新英格兰创建新公司,进而促进其经济发展。他说:

我对风险资本的兴趣始于20世纪30年代,源于新英格兰理事会的新产品小组委员会……该委员会对影响新行业企业发展的多种因素进行研究,所揭示的经验逻辑刺激了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该公司的许多董事和赞助者参与了新产品小组委员会的工作[66]

战争前夕,康普顿产业委员会就得出结论:尽管风险投资具有潜在可能性,“但对于特定企业来讲,他们还必须从企业和技术的角度来评估机会”。风险投资小组委员会一致认同“确实存在许多风险投资来源……但为了使风险投资者能在合理的可信度下进一步进行投资,就需要高质量的技术分析”[67]。1939年,康普顿拒绝加入新企业(New Enterprise)董事会,该组织就是一个投资调查小组,他认为他不适合担任新产品委员会的负责人。新企业计划提供一个工程调查机密报告……研究有良好产业前景的发现和发明[68]。“这不是一个利润分享池……,而是一个情报服务机构”[69],“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该小组成员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投资”[70]

虽然新企业邀请了一些并不富有的人,如康普顿和哈佛商学院的多里奥,但从根本上说,它是一个富人组织,这些富人已经形成了一个投资俱乐部。然而,它的研究兴趣显示出风险投资公司的重要特征。新企业还从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基金获得灵感,这个信托基金有一个由“波士顿金融社区的杰出领导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以及致力于投资分析的研究部门……[71]尤其是在战后,富裕的家族,如洛克菲勒、惠特尼和特拉斯克(Trasks),通过建立有专业雇员的公司使风险投资活动变的正式起来,这些家族代表了另一种可能性[72]

康普顿说服了新企业成员,诸如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Massachussetts Investment Trust)董事长、波士顿金融界领军人物梅里尔·格里斯沃尔德(Merrill Griswold)、哈佛商学院院长唐纳德·戴维(Donald David)和佛蒙特州琼斯和劳克林机床公司(Jones and Laughlin Machine Tool Company)总裁拉尔夫·弗兰德斯(Ralph Flanders)(曾任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的负责人)成立了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目的是向基于科研的新公司提供风险资本。戴维介绍他的朋友弗兰德斯给格里斯沃尔德并说,“格里斯沃尔德担心同样的事情——新企业缺少风险投资。在成立国会委员会之前,格里斯沃尔德多次到华盛顿,总有人问他为什么把他所有的钱绑在金边证券,而不是把其中一部分作为风险资金投资于国家发展”[73]。弗兰德斯曾参加了新产品委员会,已经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弗兰德斯,麻省理工学院受托管理委员会终身会员,1941—1942年新英格兰委员会的首席选举官,后来担任美国佛蒙特州的参议员。他提出了项目风险投资公司的更主要目的是:

战后美国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为一小部分促进产业生产扩张、增加就业和提高美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新创意和发展寻找金融支持。我们不能再无限期的对前几代人的企业愿景摇摆不定[74]

通过向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董事会提供服务,格里斯沃尔德对科研型公司的形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75]。弗兰德斯和格里斯沃尔德负责组织康普顿的公益性服务业务[76]

弗兰德斯负责一段时间后,多里奥成为美国研究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多里奥曾是战前新产品委员会的成员,刚刚完成了美国陆军军需官对(United States Army's Quartermaster Corps)研发部门的战争服务。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多里奥从法国来到哈佛,从最初的一名学生成长为一位教授。20世纪30年代,他曾管理过麦基斯波特板(Mckeesport Plate),一个宾夕法尼亚州钢铁公司,也曾服务于各董事会。多里奥在哈佛商学院的“制造”课程要求学生研究新产业领域的潜力。多里奥负责把课堂练习中的风险投资公司转变成实际的业务。像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和其他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其他教授来创建企业一样,多里奥在哈佛任教时也指导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他经常晚上办公并在星期六举行员工会议[77]

虽然麻省理工学院创建了第一个公共风险投资公司,而且公司的部分资本来自学院捐赠,公司顾问是学院杰出的教师,但这对学院来说并不是一件大事。康普顿在幕后默默地扮演他的角色,也许把他二十分之一的时间投身于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78]

许多利用科研成果的大公司,如柯达和通用电气,与麻省理工学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学院也通过投资高技术公司的新方式进军商界。后者如数码设备公司(Digitial Equipment)和EG&G公司(Edgerton,Grier and Germeshausen)现已都成长为大型企业,其中的EG&G公司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一个老师和两位学生间的咨询合作[79]

多里奥致力于创建这类公司,这对哈佛商学院教授来说是很不寻常的。最初,麻省理工学院通过其教师咨询活动和分派毕业生来与大型企业保持联系。不过,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是由哈佛商学院和麻省理工学院这两个学术机构共同创建的。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人事部门吸纳了两个学院的人员。哈佛商学院提供有管理经验的毕业生,他们可以为公司提供建议、评价公司,并在必要的时候代替为公司提供资金的创始人。新公司总裁通常是有技术背景而不是有商业背景的人。麻省理工学院提供有技术背景的人,他们能评估特定的技术,依此来新建公司。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的员工一直由这两个学院的人员组成。

一位观察者指出:“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的优势来自三方面:波士顿金融团体、哈佛商学院和麻省理工学院。”[80]这些机构为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的运作提供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并用政治关联向州政府和联邦监管机构的官员解释他们的理念。麻省理工学院提供大量的技术知识、有前瞻性的公司创始人及评估提议中的技术可行性的专业人士。哈佛商学院提供组织和金融知识及商界地位。银行家、金融家及他们的法律代表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及他们在商业界所拥有的好名声。同时,他们也会利用自己的政治关系为金融机构获得法律批准,这些金融机构需要通过法律谨慎地进行投资,并且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即作为一个中间人,将资金转移到所有商业计划中风险性最大的某个业务上。将资金分配到几个新公司上,可以使金融风险降低到一个可接受的水平,即使最终只有少数的企业取得成功。

战时负责研发管理的经验使该项目得以提升,这个项目也被新风险企业的许多参与者所共享。迄今为止,科技界和金融界倾向于单独运作,只有在以技术为基础的公司的融资方面,谈判双方才会进行合作。现在金融界、商业界和技术界的专业知识同资金来源聚集在了一个共同的组织中,而这些资金以前却经常被排除在风险投资之外。在保险公司进行投资之前,几个重要的州必须更改规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要授予弃权书。例如,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的创始人劝说美国康乃迪克州议会立法并修改其章程,允许人寿保险公司最多可以将他们资产的5%进行投资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其他四个州也更改了规定,允许投资公司将其一小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新企业。最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创建了一个新判例,决议允许投资公司与机构和个体投资者联合起来对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考虑建立的新公司进行投资。这些禁令的原本目的是防止内幕勾结,但他们也阻止了基于不同资金来源的新企业投资风险的传播[81]。“如果与这个新公司有联系的投资银行不愿意比通常预期的估计付出得更多的话,那么新公司很可能在诞生的时候就面临破产。”[81]在合法权益和利益冲突之间要有原则,就像这个例子一样,制度性目标的改变随即发生。

为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筹集500万美元启动资金的原始计划失败了;该公司在筹集到300万美元后就开始了运营。融资是受助于战后信托基金、养老基金和从优先股和债券变为普通股的机构捐赠基金的转移[82]。在纽约其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心目中,摩根担保信托部门(Morgan Guaranty Trust department)对它们的购买帮助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保持了体面[83]。摩根担保信托部门负责人与多里奥曾就任于同一个公司的董事会,因此他对多里奥的能力很有信心,并将这份信心带到了新的合资公司。诸如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哈里曼(Harriman)和里普利(Ripley)等公司都支持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将其股票分配给投资者,但由于对此相对缺乏兴趣的部分股东导致这些公司所能做的很有限[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