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私营产业企业对学术专利的批评

高校获得了能够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要专利的控制权,这引起了工业企业对学术专利的关注。在20世纪30年代,黄油生产厂商反对威斯康星州大学的维生素D专利;在60年代,IBM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在磁芯计算机内存的专利问题上存在争议。最近,大学—产业—政府圆桌会议吸引了众多大型公司的代表,该会议建议高校放弃从具有商业潜力的学术研究成果中获得经济利益的想法;在他们看来,这不会向高校提供多少显著的收入,却可以影响到公司的信誉。[42]也许他们的潜在担心的是,许多学术专利成为由学者组建新公司的知识资本,然后这些新公司会与现有公司竞争。无论高校或教师什么时候进入商业领域,无论是间接通过许可专利或是直接通过产品的制造,又或者是通过组建新的企业和通过成立学术机构子公司的方式,公司都表达了对这些竞争方式的强烈关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辐射实验组在实验室内开发了可初步运行的新式雷达设备。这种用来满足紧急军事需求的小规模生产,遭到了民营企业的强烈反对,尽管这些企业已经分配到了量产的任务;一些民营企业原则上反对专利归高校所属;其他公司更关心专利许可的费用问题。

虽然产业企业陈旧的反对形式并没有阻止高校专利活动的进行,但它确实影响了专利政策的制定。据观察:

如果不采取措施来保护这些来源于高校研究的思想,这些思想陷入一种垄断性的使用中。大约在15年前……企业可以进入高校并获得一项发明的完整分配权力;当时我们决定,只会做非唯一性的许可……因为人们意识到赞助商必须有时间去从其投资中的获得收益,所以后来这个规则被修改。除非借助于专利权,否则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提供这种保护[43]

麻省理工学院希望避免与私人公司在专利权问题上发生任何冲突。它希望与产业建立关系,但绝不是放弃它面向大众、无私研究的学术传统。麻省理工学院不愿向私营公司或者自己的员工施加过多的压力,但是建立高校专利产权的一般原则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