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 王君安
- 1143字
- 2024-12-18 17:50:19
(三)新进入者和在位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比较
在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中,关于新进入者和在位企业战略差异的研究还比较有限。现有的研究主要对新进入者和在位企业进行了创新灵活性比较、渐进式创新与颠覆式创新比较以及商业模式创新要素间的比较。
1.灵活性比较
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新进入者可能比在位企业有更多的灵活性,但商业模式创新对业绩的影响可能不那么显著(Foss and Saebi,2017)。然而,像初创企业这样的新进入者具有某些特征,如扁平的等级制度、简单的组织结构、冒险和批判的态度,这使它们能更灵活地通过引入新的商业模式来应对外界变化(Stampfl,2014)。与新进入者相比,在位企业通常不太可能追求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机会(Hockkerts and Wüstenhagen,2010)。但是也有研究表明,在位企业可能是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发展方面的先行者(Berggren,Magnusson and Sushandoyo,2015)。
2.渐进式商业模式创新与颠覆式商业模式创新比较
渐进式商业模式创新涉及在不改变企业内部能力和外部合作伙伴关系的情况下持续改进现有产品,而颠覆式商业模式创新涉及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重新设计当前的组织结构以及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Pedersen et al.,2018)。由于商业模式创新受路径依赖和现有商业模式逻辑的制约,在位企业倾向于追求渐进式创新。例如,其倾向于将新技术融入现有的商业模式。而新进入者不受现有商业模式的制约,倾向于为新兴技术开发新的商业模式(Bohnsack,2014;Stampfl,2014)。
3.商业模式创新要素比较
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在位企业将效率作为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而新进入者将创新和新颖作为价值的主要来源(Bohnsack et al.,2014)。
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资源:在位企业拥有大量资源,特别是大型公司(Helfat and Lieberman,2002),这允许在位企业同时进行渐进式商业模式创新(Doz and Kosonen,2010)和颠覆式商业模式创新的资源投入(Sosna et al.,2010)。相比之下,新进入者受到资源有限的制约(Baker and Nelson,2005),并为了开展市场用户测试,在一定时期内往往追求单一的商业模式(Sosna et al.,2010)。
产品和服务的捆绑:在位企业通过新旧产品和服务的捆绑来创造互补性价值;而新进入者则以独特的方式捆绑新产品和服务来创造互补性(Bohnsack et al.,2014)。
合作伙伴关系:在位企业依靠既有的合作伙伴来提供价值;而新进入者则寻求与非传统合作伙伴合作(Amit and Zott,2001)。
客户关系:在位企业使用商业模式服务现有客户;而新进入者使用商业模式吸引新客户(Bohnsack et al.,2014)。
能源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主要集中为能源价值链中特定技术的部署,如储能(He et al.,2011)、太阳能发电(Huijben and Verbong,2013)和电动汽车充电(Roman et al.,2011)。这些研究有助于理解新技术如何促使新进入者有能力与在位企业竞争。Channell等(2013)分析了商业模式创新何以对整个能源市场既产生建设性影响又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也有国家政策议程(如《英国产业战略》)将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产业变革和能源系统价值创造的关键机制进行讨论(Hiteva and Timothy,2021)。